昨天下午,海淀區(qū)召開北部地區(qū)先行啟動土地騰退工作宣講會,今年年底前,海淀區(qū)將全面完成北部地區(qū)先行啟動區(qū)17個村的土地騰退工作。同時,海淀區(qū)政府出臺17村宅基地騰退安置及補償指導意見。
根據指導意見,17村宅基地騰退安置以宅院為單位,采取宅基地置換定向安置房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。具體而言,認定的宅基地面積小于或者等于0.4畝的,按照宅基地面積1∶1置換定向安置房建筑面積;認定的宅基地面積大于0.4畝的,0.4畝以內的宅基地面積按1∶1置換定向安置房建筑面積,超出部分按照當地定向安置房價格給予貨幣補償。